锦江航运(601083)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SH:601083)2025-08-28 21:0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 - 选举独董、非独董时,投票权数分别按对应人数与股份总数乘积计算且投向对应候选人[6] - 投票权总数≤有效选票数,选票有效,超则作废[6] 董事当选规则 - 候选人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8] - 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当选人数不足时进行第二轮选举[8] 缺额处理规则 - 原任董事不能离任,相关方10日内重新推荐缺额候选人[8]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