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08)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及《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它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的债权,其它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