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08)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 划、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 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循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 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 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 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