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资料送达要求 - 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前30天送达草案及资料[11] - 研究重大投资项目提前15天送达立项申请书等资料[13] - 研究重大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提前15天送达方案及资料[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6] - 董事会等提议时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8] 细则通过信息 - 本细则于2025年8月28日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