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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0021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广电运通广电运通(SZ:002152)2025-08-28 21: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一名董事长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对单次涉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以上且不超30%的重大资产及投资项目决策[7]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提供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抵押[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 [7]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70%的对象担保,单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7]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7] 融资规定 - 不涉及担保融资金额单项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一年内累计低于60%,涉及担保的单项或一年内累计低于30% [8] 捐赠审议 - 公司年度预算内对外捐赠单项超50万元低于300万元及年度预算外捐赠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提前10日、临时提前2日通知[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可提议临时会议[12] 表决规则 - 表决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每位董事一票表决权[21]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记载基本情况含表决结果[27] - 由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3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37] - 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38][39] 会议流程 - 按通知顺序宣读、审议,议案可逐项或一起审议[19] - 会议对议案说明、解释或发放文件[24] - 与会代表经许可发言,时间和次数一般不限[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