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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0021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广电运通广电运通(SZ:002152)2025-08-28 21:0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主持与投票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投票权征集与限制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选举与表决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9]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9] 计票与结果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50] 方案实施与决议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决议撤销与记录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