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渠道及报告类型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3]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0]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定期报告由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披露[20][21]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1]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4][18]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涉及收购等致公司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人员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组织[25]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有证据表明已勤勉尽责除外[30]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32] 保密与公平性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含保密等内容的承诺书[34] - 公司实施再融资等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35]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3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5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4年8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54]
佳云科技(3002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