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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佳云科技佳云科技(SZ:300242)2025-08-28 21:03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4]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或深交所建议终止聘任,公司1个月内终止聘任[5]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终止聘任[5]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6] - 解聘指定高级管理人员监交,证券事务代表做好交接记录[7] - 原则上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问责 - 公司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3] - 是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重要责任人,失职担责[15] - 1年内多次信息披露不规范将被内部问责[15] - 公司治理运作不规范,董事会秘书将被问责[15] - 投资者热线无人接听、未及时传递文件属工作不到位[15] - 公司违规失信,董事会秘书将被问责[16] 细则相关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020年12月细则废止[18] - 细则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