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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0000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SZ:000027)2025-08-28 21:03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 东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所属上市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确定拟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企业名单,审议批准公司及所属企业的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