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朗源(300175) - 内部审计制度
朗源股份朗源股份(SZ:300175)2025-08-28 21:03

人员配置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两人[5] 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机构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8] - 内审负责人应于会计年度前两个月提交年度预算等计划[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并提交报告[16]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制度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8]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9] 职责权限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7] - 审计部检查和评估公司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7] - 公司董事会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多项权限[10] 考核与奖惩 - 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部门负责人做述职报告[20] - 内部审计机构可建议奖励成绩显著部门和个人[20] - 内部审计机构可建议处分违规部门和个人[20] - 审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0]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3]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