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朗源(3001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设立与人员 - 子公司设立形式有全资、持股50%以上、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2] - 推选到子公司任职人员原则上从公司职员中产生,也可推荐外部董事或监事[6] 财务与管理 -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管理统一协调、分级管理[10] - 子公司财务部门自主收支、独立核算,做好财务印章管理[11] - 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13]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13] 经营与决策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5] - 子公司投资决策需制度化、程序化,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15] - 子公司交易事项按规定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信息报送 - 子公司应在会议结束1个工作日内报送会议决议及文件[19] - 每季度结束后提供上季度经营报告和财报,年度结束后提供四季度及全年报告和财报[19] 审计与档案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2] - 建立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和公司同时存档[25] 人力资源 - 子公司需建立考核奖惩等人力资源制度[27] - 子公司应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奖惩[2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