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0005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不得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4] - 不得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任职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7]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董事会应终止聘任[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相关工作[11] -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其他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规定[7] - 制度经董事会会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