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曼服饰(3012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嘉曼服饰嘉曼服饰(SZ:301276)2025-08-28 21:03

身份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管应在任职等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变动报告与公告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5]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含多项内容[10] 股份限制与锁定 - 公司对股份设限制条件时应向深交所申报,中登深圳分公司锁定股份[8]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13] - 公司上市满1年后,董事等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1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7] - 董事等离任后,中登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24] 买卖股份规定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秘,董秘核查并提示风险[9]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6]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6] - 董事、高管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名下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增持减持规定 - 董事等披露增持计划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修订)》[18] - 董事等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19]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规“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事项,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参照执行[20] - 董事等违规买卖公司证券,董事会负责追究责任,可采取警告、收回收益等方式[26] - 董事等发生违法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责任人应作书面说明并备案,造成重大影响需公开致歉[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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