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美大(0026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美大浙江美大(SZ:002677)2025-08-28 21:03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聘中介机构应及时披露[9]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审议事项[1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1] 会议要求 - 专门会议通知及材料至少提前2日提交,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12] - 需全体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书面表决一人一票制[13] 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3]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14]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15]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