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佳讯飞鸿佳讯飞鸿(SZ:300213)2025-08-28 21:04

董事及高管任职与离职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时,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决议作出日生效[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类股份总数25%[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其他规定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离职董事及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完成文件等移交[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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