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3002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佳讯飞鸿佳讯飞鸿(SZ:300213)2025-08-28 21:04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控股股东、实控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等[4] 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报告[7]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需报告[12] - 大额银行退票需报告[14] - 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买卖股份增减达1%时2个交易日内报告[16] 报告要求 - 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2个工作日提交文件[18] - 报告重大信息包括相关协议、合同等[14] 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7] - 证券事务部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披露[7] 其他规定 - 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9]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19] - 制度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并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