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30021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4] 资金占用规定 - 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7]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不得互相代承担成本等支出[8] - 关联方不得以多种方式占用资金,不得“期间占用、期末归还”[8] 清偿方式 - 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9] 决策与披露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规定决策程序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责任部门与人员 - 董事会是资金往来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2] 财务工作 - 财务部门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并建立档案,编制相关汇总表[15] 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16]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时举报追究法律责任[19] - 控股子公司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19] - 关联方占用资金应催还并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损失要索赔[19] 特殊机制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侵占资产时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9] - 控股股东不能现金清偿侵占资产,变现冻结股份偿还[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按法律法规执行[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1] 制度主体与时间 - 制度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