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7] 人员补充与免职 - 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2/3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时,董事会60日内补足[7] - 委员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2] - 采用快捷方式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可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8] - 会议有书面记录,出席人员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21] 决议通报与责任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0]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者可免责[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