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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6881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安达智能安达智能(SH:688125)2025-08-28 21:1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相关处罚及公开谴责等情况[7]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的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2]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候选人[12][1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3] - 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当选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7] - 选举两名以上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6]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8] - 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0]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7]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3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紧急可口头通知[36] - 两名及以上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应采纳[35] 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41] 其他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8] - 制度制订和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