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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生活服务(09978) - 职权范围 -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立 -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成立提名委员会[1] 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3]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前至少7个工作日呈送通知等资料[3][5] 会议规则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决议案需出席成员多数票通过[5] 委员会权限 - 获授权调查活动、索取资料、咨询外界意见[7] 委员会职责 - 发展提名政策、审阅董事会架构,检讨多元化政策并披露[7][8] 董事委任 - 考虑委任董事时需考虑背景、能力等因素[8] 信息披露 - 提供职权范围并登载于港交所及公司网站[9] 评估监督 - 支持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提名批准[10] 自身审查 - 每年至少对委员会表现、组成及职权范围审阅一次[10] 会议记录 - 秘书保存完整会议记录,董事可查阅,初稿定稿会后发送成员[10] 汇报机制 - 向董事会汇报,确保董事会知悉决定和建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