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688212)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9727 18 共贝 劳 乡 谣 潘文才 劳兰珺 廖洪恩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8 月 16 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人。经过半 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潘文才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 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是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