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6]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原章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修订后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 原章程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担责,修订后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3]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4]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应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6]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其他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天通知[5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2]
科伦药业(00242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