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燕东微燕东微(SH:688172)2025-08-28 22:0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4]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监察中心报告[7]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根据审计监察中心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审计监察中心 - 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设专职负责人1名[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初稿[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季度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8] 报告与披露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1]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2]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审计报告[23]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3] 监督与处理 - 公司建立审计监察中心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25]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由公司董事会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5] - 公司内部机构不配合审计工作,董事会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