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燕东微(6881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燕东微燕东微(SH:688172)2025-08-28 22:0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及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 3 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上海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