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21][2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22]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总数[3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3] - 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34][35]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4]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6]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8][51]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利害关系股东不得参与[5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方式[51]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说明并提示[52] - 公司回购决议次日公告[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凌云光(6884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