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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瞳科技(022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鹰瞳科技鹰瞳科技(HK:02251)2025-08-28 21:5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单数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职责范围 - 研究拟定选择标准程序、搜寻人选、审核独立性等[8] 权力行使 - 有权行使董事会赋予职权,必要时可委托猎头公司,费用公司承担[9] 责任机制 -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办事机构 - 人力资源部是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前期准备[11] 选任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研究需求、搜寻人选等[11] 会议相关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回应股东提问[12] - 应在相关网站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和权力[10]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4] - 会议通知及材料会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主席有权多投一票[16] 资源支持 - 公司应提供充足资源,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对议案结论书面报董事会审议[18] 回避制度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可参加[20]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提交董事会等程序问题决议[20]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