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因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拟辞职者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1] 专门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单笔或三月内累计支取募集资金超5000万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形可豁免[20] - 专门会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需过半数表决通过[26][27] 资料保存与通报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公司至少每月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每季度组织或配合实地考察[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22]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就提名任免提建议[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就薪酬提建议[3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保障同等知情权[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鸿博股份(0022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