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鸿博股份鸿博股份(SZ:002229)2025-08-28 22:0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董事长,成员中应有1/3以上(含)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专门委员会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9] -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会议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9]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集人需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临时会议需于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 会议变更 - 董事会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若变更会议时间、地点等或增减、变更、取消议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1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3] 文件保存 - 提名委员会有关文件、计划、方案、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0] 董事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委员会职责 -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议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8][9] 董事出席 -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提前一天通知召集人或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建议股东会撤换该董事[2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后生效,书面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决议实施 - 董事会决议实施中,董事长可要求总经理纠正违反决议事项,总经理不采纳可提请召开临时会议[3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为信息披露媒体[34] 会议议案 - 董事会议案由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个人提交,会议召集人决定是否列入本次会议[18] 委员会设立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指定专门委员会研究议案[19]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33]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