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鸿博股份鸿博股份(SZ:002229)2025-08-28 22:0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任职要求 - 任职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3]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 出现四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可解聘[4] 职责与保障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7][8]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履职受阻可向深交所报告[9]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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