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 履职与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等情况,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职务解除 - 董事、高管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依法解除职务,部分情形30日内解除[5][6] 离职要求 - 离职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9] - 未履行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制定方案[9]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12] 其他 - 公司按规定及时披露人员辞职信息[1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