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3006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规则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 动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