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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SZ:300961)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在《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