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担保 方式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或其他具有类似效果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 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持股比例不足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且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