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