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管任免 - 董事辞任公司需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会审议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提案需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8] 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任职[8] - 担任破产清算等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能任职[8] 离职相关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11] - 董事及高管对公司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内有效[12]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