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设立与人员管理 - 控股子公司设立形式有独资和与其他方共设且持股超50%等[3] - 公司提名董事会后5个工作日向董事会汇报并备案[14] - 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般3人,主席由公司提名监事担任[14] - 公司派出董、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8]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由公司委派或提名,特殊情况公司办公会决定[18]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和解聘需公司批准[18] - 公司委派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总经理提交述职报告[21] - 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公司有权重新提名改选[21] 报表报送 - 月度终了10日内上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6] - 季度终了15日内上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并附说明[26] - 半年度报表7月20日前送达并增报上半年财务分析[26] - 年度报表1月31日前送达并报送上年终决算报告[26] 经营管理 - 控股子公司经理会计年度结束前编制报告及计划,最迟2月底报审议[30]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需公司审核[31]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需经可行性论证等程序[32]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归口管理[34] - 控股子公司按时办理工商注册、年审并交复印件存档[35] - 控股子公司法律审核可请求公司法律顾问协助[36]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需公司担保要提前报材料并反担保[39] - 未经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或互保[39] 审计与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审计监督[41] - 控股子公司高管调离实行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43]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43] - 检查分例行和专项检查[44] - 例行检查治理结构等规范性[44] - 专项检查核查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4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4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7][48]
天正电气(6050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