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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6050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天正电气天正电气(SH:605066)2025-08-28 22:06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 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董事长应当保障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长在接到有关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后,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