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电气(6050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 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