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1] - 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决定[1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或参考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非关联交易价格,无参考时以合理构成价格定价[11] - 公司按特定条款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12][13]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重大关联交易 - 拟审议重大关联交易,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2]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2] 资金管理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26]
日月股份(603218)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