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董事会等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8] - 董事应按会议通知时间参会并按规定行使表决权[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12] - 董事长的产生或罢免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2]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获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3]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对非担保和资助交易、关联交易审批权限[14][15]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各设1名召集人[1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特别紧急情况不受限制[24][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24][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31] - 董事会会议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33][50]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按规定行使表决权[33][34][37] -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未选或多选按规定处理[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35] - 董事委托投票有相关规定[27][28] - 议案提交、议程列入有相关规定[31]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5] 其他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8] - 董事会决定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38] -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或监督高管执行[38] - 董事长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38] - 董事会秘书会后向相关机构报备会议决议材料[38]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4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0]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0] - 本规则与新法规或章程抵触时及时修订[4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