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5] 聘任与解聘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5][6]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职责与要求 - 保管特定股东和人员持股资料,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9][11] - 任职需参加后续培训[11]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5年8月28日制定[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