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34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319.218万元[8] - 公司发起人发起设立并认缴出资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15] 股权结构 - 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28万股,比例72.90%[15] -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07万股,比例20.00%[15] - 深圳市天宇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持股300万股,比例4.26%[15]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万股,比例2.84%[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2319.218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董事会就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8] - 股东查阅请求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2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股东可自行起诉[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9]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49]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73]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74]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6]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7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13] - 公司可分配利润按15%分配,特定条件可用股票股利分配[115]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1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2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3]
泰永长征(00292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