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0029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由股东会选举[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3天通知,提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10]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换委员职务[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选新委员,未达暂停职权[4] 其他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