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0029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信息披露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8]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9]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3] - 现任董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3] - 现任董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特定人员股份数据和信息[14] - 董高违规买卖股票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视情节处理[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