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30088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