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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3008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迦南智能迦南智能(SZ:300880)2025-08-28 22: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