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3008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应报告[11]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报告[16] 报告制度与要求 - 公司重大信息实施实时报告制度[20]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1][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有传递程序[23] - 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应报告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3] - 报告义务人应报告重大事项进展,交付或过户逾期超三月需每隔三十日报告[23][24]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信息披露前不得泄密和内幕交易[24] - 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信息收集、报告,瞒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用于考核[2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