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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3008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迦南智能迦南智能(SZ:300880)2025-08-28 22: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 而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 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有关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的及时 和准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