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30088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 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 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在公司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公司股东享有 累积投票权,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入选 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