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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3008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迦南智能迦南智能(SZ:300880)2025-08-28 22: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