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30132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 管理,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关联方与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 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 过采购、销售等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公司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 ...